检察官权力清单全称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其是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于年10月份发布,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处于核心地位,改革要求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检察官权力清单下发以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召开检委会事项讨论会,对检察官权力清单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后对推行权力清单相关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安排,同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动员,号召检察官敢于独立办案,勇于承担责任。在硬件方面,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做好有关配套保障工作,根据权力清单对本院文书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予以落实。
两年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逐步落实,循序渐进,检察官独立办案能力显著提高,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逐步减少,检委会真正实现讨论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功能,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向权责明晰、公正高效方向推进。数据显示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年召开检委会30次,提交讨论的案件70件;年召开检委会议31次,提交讨论的案件66件;年召开检委会21次,提交讨论的案件48件;年召开检委会52次,提交讨论案件86件;年截至目前,召开检委会6次,提交讨论案件8件。从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出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开展工作获得显著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检察官权力清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不错成绩,尤其是在理清检察官与检委会关系,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方面成效显著。在以后的检察工作中,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会继续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要求和检察官权力清单开展工作,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保障司法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有效发挥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贾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