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四步法走出易地扶贫搬迁新路径

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做好年的工作,对打赢脱贫攻坚战至关重要。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全市提出了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总体工作要求:持之以恒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中省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按照“一确保、两推进、三规范、四强化”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全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质量,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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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移民搬迁工作质量

年确定为榆林市移民搬迁工作“质量提升年”,全市移民搬迁系统要对标国家政策和进度要求,查缺补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实际入住、旧宅腾退等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确保工作台账清、底数实;各类反馈和自查问题要全部销号清零;项目资金管理决算审计要规范到位;各类档案资料要规范完善;推进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后续帮扶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过上新生活,全面提升移民搬迁工作质量。

子洲县扶贫搬迁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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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目前,全市移民搬迁工作除旧宅基地腾退外,其他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省厅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旧宅腾退拆除复垦(复绿)任务,榆林市要求各县市区力争于9月底前完成任务,按照“建台账、变产权、渐腾退、再利用”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首先,要逐点逐户排查,建立完善清晰的腾退台账,做到基础数据、工作进展、资金兑付等资料规范详实,特别对无房户和需保留的旧宅,要对标政策要求严格把关,逐户审查说明,履行公示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其次,对腾退的旧宅基地产权要统一收交村集体所有,并变更旧宅基地使用产权证书;第三,在变更产权的基础上该封的封,该拆的拆,并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复绿,确保旧宅基地腾退到位,复垦复绿和腾退拆除台账数据衔接统一;第四,进一步探索连体房封存后通过村集体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合理开发,使暂时封存管理的旧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

府谷县移民搬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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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两推进”工作

持续推进避灾生态搬迁工作。榆林市要求各县市区首先明晰工作任务,对-年计划下达的同步搬迁对象任务再梳理、再理清,于3月底前核准上报同步搬迁对象规模名单和年度搬迁计划;其次要明确进度要求,按照省厅要求,-年下达的搬迁任务于12月底前建成并实际入住,年下达的搬迁任务于12月底前安置房全部竣工;第三要向本级政府讲明政策,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保障避灾生态搬迁积极推进;第四要按照“即搬即拆”的工作要求,对腾退的旧宅基地及时拆除,及时复垦复绿。

加快推进增减挂钩工作。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旧宅腾退增减挂钩工作,持续落实实际入住、旧宅腾退完成情况与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收益兑付“双挂钩”,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还款准备金”制度,按照“流转一笔、入账一笔”的原则,逐批次按比例提取还款准备金,有效化解政府金融风险,避免发生“有钱大手大脚、还款又无积蓄”的情况。在提取还款准备金的基础上,结余资金可用于脱贫攻坚后续扶持等项目。

定边县衣食梁移民搬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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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三规范”工作

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发改委《百问百答》要求,榆林市要求各县市区全面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项目监管和工程验收等资料,确保建设项目程序合规、资料齐全。神木、府谷、横山、绥德、米脂、佳县、吴堡等7县市区于7月底前全面完善工程项目资料;靖边、定边、子洲、清涧等4县于9月底前全面完善工程项目资料。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对建设程序、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程档案等作出综合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办理资产移交,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按照“专户储存、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原则承接、拨付、使用和监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资金使用上遵循“管上严、用上专、拨上直、还上保”的要求,把好资金进出关口。严格按照安置项目施工合同、工程建设进度和旧宅基地腾退进度及时兑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工作,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结余资金。神木、府谷、横山、米脂、佳县、清涧等6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决算审计工作;靖边、绥德、吴堡、子洲等4县于8月底前完成决算审计工作;定边县于10月底前完成决算审计工作。

加强资料规范管理。根据全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平台对象信息比对成果,尽快补充完善信息平台“一户一档”、旧宅基地腾退、安置点规划、项目管理、搬迁成效(安置房达标、实际入住)等模块基础信息。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设计变更、节点报验、款项支付等重要凭证与签证记录必须真实、严谨、完整。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全面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佳县移民搬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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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四强化”工作

强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资源规划部门主要领导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职责,统筹并发挥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增减挂钩、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移民搬迁等相关职能,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移民搬迁机构在统筹做好本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同时配合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用途管制机构按照指标流转轮候计划,切实把拆旧腾退复垦完成情况与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结合起来,严控特定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供应,为旧宅复垦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提供最大程度的交易需求;生态修复机构按照复垦复绿相关行业标准,切实做好旧宅基地复垦复绿的政策指导和实施验收等工作,确保政策清楚,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机构积极推进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督导、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展开督导督查工作,对实际入住、旧宅腾退、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要掌握工作动态,对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提升督导成效。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中省市网站,陕西日报、榆林日报、当代移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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