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崔燕、王静萍)
近年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格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以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借鉴“枫桥经验”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矛盾不上交,拉进老百姓与检察机关的距离,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信访案件的化解,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大局的质量和效果,推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平安定边作出贡献。
一、热心礼貌接待营造舒适温馨接访氛围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4人,均拥有较高水平的职业素养,掌握过硬专业知识,始终坚持“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营造温馨接访氛围。对来访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有关情况,认真倾听,细心解答,坚持就地解决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现场能够答复和处理的情况,及时明确给予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耐心向群众讲明情况,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及时做好信访登记、分流、督办工作。中心还制定了《文明接待公约》、《接访人员“十个严禁”》、《检察服务热线人工语音服务用语规范》等规章制度,为来访群众提供热心、细心和耐心的检察服务。为给来访群众营造更加舒适的环境,大厅还配备了饮水设备和防寒降温设施,设置便民服务台,配置应急药箱提供常用、应急药品等便民设施,为群众提供宽敞、明亮、舒适、温馨的服务场所。今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原因,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主要以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处理群众诉求。
二、检察长接待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作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途径,作为检察机关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方面来访群众面对面向检察长表达自己的诉求,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另一方面检察长亲自参与信访问题的处理,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推动实现息诉罢访,助力县域社会治理。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检察长接待来访57件次,批办信访案件29件次。
典型案例:
年11月12日,星期二,适逢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访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刚同志一早便来到检察服务中心,倾听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来自石洞沟乡的郑某反映,自己曾与邻居发生纠纷,派出所工作人员据此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了自己的妻子,向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核查此事,还自己一个清白。接访过程中,郑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多次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满腹委屈。郭永刚检察长认真听取了郑某的诉求和意见,劝说郑某平心静气表达诉求,同时一边认真做好记录,详细查看了举报材料,并现场对郑某的诉求从法律、政策等方面一一给予释法说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打消了郑某心中再次上访的念头。郑某当场感激道:老百姓希望自己的诉求得到党和政府的回应,感谢郭永刚检察长的仔细倾听和耐心劝说,自己的诉求得到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他对此非常满意,感谢检察机关,感谢人民的检察院,并表示自己不再上访。至此,郑某关于举报石洞沟乡派出所非法拘禁信访案件终结。
三、法律援助满足群众追求公平正义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咨询质量,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以及中央政法委对涉检信访工作的改革部署和总体要求,年10月18日,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定边县检察院工作站应运而生。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接待岗,积极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提供保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律师在接访时的人身安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每周二在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值班,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等事宜,助推维护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是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为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理和即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了新的平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推动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工作站成立以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90余次。
四、国家司法救助奠定和谐社会基础
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完善了国家保障体系,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息诉罢访。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次(其中3人均为未成年人,2人为低保户),共发放司法救助金元。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具体案件中积极探索救助开展方式,部门联动、精准救助、带案下访、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实效,把司法关爱送给最需要的人,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体现司法温暖,防控风险源,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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