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32家单位被取消省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

阳光讯(记者李源)11月15日,榆林市召开年第四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会上,榆林市文明办通报了年上半年全市省级各类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情况,并发布32家被取消创建资格单位的名单。

据了解,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是构建“文明榆林、诚信榆林”的重要载体,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途径。文明单位是衡量一个单位全面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区社会风气和文明水平的窗口,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国文明单位由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其于各级文明单位均由各级党委政府进行命名表彰,是一个单位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综合性荣誉。

在新闻发布会上,榆林市文明办副调研员曹海峰对全市省级及申创的各类文明单位年上半年网络测评成绩进行通报,同时对取消创建资格的单位名单进行了发布。此外,依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年上半年网络测评成绩40分以上的各类文明单位和各类申创单位予以表扬鼓励;对测评成绩30-40份的各类单位发出工作预警;对测评成绩低于30分的各类单位通报批评;对测评成绩0分的榆林市长运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定边县环保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子洲分公司、神木市财政局、榆林电力设计院等16个文明单位,米脂县桃镇、横山赵石畔镇、府谷庙沟门镇、吴堡张家山镇等9个乡镇,以及包括陕西省子洲中学、靖边县第二中学、靖边县第三中学、靖边县第四中学、清涧县昆山中学等7个学校取消创建资格,并从系统里删除,同时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组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力度,不断实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好文明单位排头兵作用,不断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榆林市文明办副调研员曹海峰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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