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

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近日,国家林草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并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继续扎实开展全国森林督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具体案件情况如下:1.重庆市荣昌区奥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26.18公顷(.70亩)。荣昌区林业局对非法占用的林地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元。荣昌区纪委对4名责任人追责问责。2.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水务局在林地铺设引水管线、修建蓄水池,违法占用林地24.06公顷(.90亩)。隆德县林草局对隆德县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元,回收临时占用的林地并恢复植被。隆德县对1名责任人追责问责。3.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普利风电场违法占林地14.67公顷(.05亩)。年,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督查发现,该案件查处迟缓、整改不力。12月17日,关岭县综合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0000元。4.四川省江油市黎剑矿石厂矿山开采项目违法占用林地14.24公顷(.60亩)。项目承包人王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元。5.浙江省杭州富阳交拓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倾倒渣土,违法占用林地8.52公顷(.80亩)。富阳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9400元。富阳区对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6.新疆和静县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巩乃斯国有林管理局林区内林地7.93公顷(.95亩)。和静县林草局对县交通局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对4名责任人追责问责。7.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香猪保种繁育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和巴马香猪生态循环养殖示范基地项目违法占用林地3.30公顷(49.50亩),其中国家二级公益林共2.44公顷(36.60亩)。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元。5名有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8.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隔江村马惊平安石场违法占用林地1.70公顷(25.56亩),进行采石采矿。阳山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元。9.云南省楚雄市核尔思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违法占用林地1.28公顷(19.20亩),半年内被连续行政处罚4次。楚雄市林草局作出处罚,罚款.5元。楚雄市对1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10.辽宁省清原县毁林种参面积77.72公顷(.80亩)。清原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元。清原县对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11.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白泥井镇大水村年存在毁林开垦问题。年6月,该案已移送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中。定边县对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12.福建省上杭县南阳镇“赖坑”山场存在乱砍滥伐林木问题,盗伐林木株、蓄积立方米。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康某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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