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西部网讯(李思科张荣通讯员张瑞)为加强和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悔罪意识,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8月18日上午,定边县司法局对15名因犯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谈话教育。
会上,定边县司法局局长朱镛宏同志强调了社区矫正监管纪律,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敢于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二要真心悔罪,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三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努力修复社会关系。最后主管副局长白晓波同志宣讲和解读了《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自觉接受监督,认罪服管。
通过本次入矫谈话教育,15名社区矫正对象对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有了新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会严格约束自己,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管理,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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