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定边县检察院党建与业务巧融合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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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检察长强调,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业务工作要想强,党建必须强;党建工作做不好,业务工作不可能做好。近年来,定边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的强大动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一)在思想认识上高度融合。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定边县检察院党组首先从思想认识上就将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加强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机关党建工作全盘谋划和重点策划,坚持把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切实提升党员干警的党建意识。教育每一位党员都能够牢固树立党建意识,自觉将党建工作融入到自身的本职工作和日常言行之中,坚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带头努力提升检察业务能力,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二)在组织建设上有机融合。习总书记指出,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有战斗力。为此,定边县检察院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机关作风建设和业务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一是优化了组织结构。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为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该院立足检察机关业务属性,将党的组织与办案组织有机融合。根据检察业务类别在机关党委下设立了四个党支部,各支部的书记、支委会组成人员均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担任,通过落实“一岗双职”“一岗双责”,实现了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二是强化了阵地建设。要真正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建阵地建设是关键。近年来,定边县检察院将党建阵地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场所空间,积极打造了“检察文化长廊”、“党建文化走廊”、“廉政文化走廊”“道德文化走廊”和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党员文体室“四廊三室”立体化党建阵地,把党建元素融入到机关的每一个角落,潜移默化中扩大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增强全体党员干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进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在能力建设上有效融合。合格的党员干警,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既要勤学理论也要勤学业务知识。为此,定边县检察院将党员的学习教育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推动党员干警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双提升。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学习制度。以开展机关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本院“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固定党日、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形成标准具体、操作性强的学习教育机制。同时用好党内组织生活这个有效的学习教育平台,以支部为单位,落实相关程序和要求,引导党员开展学习研讨、思想剖析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好思想武装、党性修养、担当作为等方面的问题。二是从谋划重点工作入手促进学习。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并把学习内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学党章党纪、学系列讲话与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现代科技、经济等知识同步推进,真正把学习到的精神融入各项工作中,推动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同步提高,增强党员干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在实践层面上深度融合。党建强则业务强。检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离开业务抓党建,党建工作便只是空中楼阁,离开党建抓业务,业务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只有在司法实践中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二者才能相得益彰。因此,定边县检察院从单位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方式方法,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契合点,把一个时期党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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