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自然资源局和克亚村村民张亮亮到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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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张家滩镇克亚行政村上克亚村村民张亮亮反映:自己一家共六口人,全家人在克亚行政村上克亚村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及八孔窑洞,该宅基由自己的祖父于一九六零年取得,并在同年修建了八孔窑洞,举报人家庭对该宅基及房屋合法使用已经有六十年。年5月上旬延长县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单位,在实施“延长县第六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时,在自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已家的八孔土窑洞以及院子里两口水井以及窑洞里的财产,包括家电、家具、粮食、锅碗瓢盆、衣服铺盖、家人照片等财物全部毁坏并掩埋。村里人辗转将消息告诉了他,他急急忙忙回到村里时,窑洞已被夷为平地,院落及房屋内的财物已经被掩埋地下。

张亮亮诉,针对上述侵害行为多次要求延长县自然资源局解决未果,年7月又通过平台进行投诉,延长县自然资源局针对投诉回复道:举报人已于年5月12日进行了附着物登记,于年8月12日签署了补偿协议,并承诺在年7月中旬开始兑现补偿事宜。

张亮亮说由于宅基房屋被毁坏时自己和家人都不知道,根本不存在附着物登记和签署补偿协议事实,举报人年7月19日到延长县自然资源局再三要求查看附着物登记材料和补偿协议,延长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向他出示了一份附着物赔偿协议、一份附着物补偿费元的收条,协议签订人、收款人签字均为张亮亮并加盖延长县自然资源局的公章,附着物赔偿协议签署时间年8月12日;收条签署时间为年11月13日。举报人从未签署过该协议及收条,也未领取过该附着物补偿费元。

张亮亮说,延长县自然资源局出示的协议及收条均系延长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伙同陕西新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为了规避毁损控告人宅基房屋及其他财物的法律责任而合谋伪造,自己并没有签此协议,更没有在这个收条上签字,更没有领钱,但延长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一口咬定就是自己亲自签的协议,自己亲自在收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将钱领走了。

张亮亮说,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拆除国家有政策,前提是已经有新的宅基,拆除废弃宅基,而自己一家六口人在村里只有这八孔土窑洞一处宅基,没有新的宅基地、宅基,拆除的前提就是违法的。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了弄清真相,老鬼亲自到上克亚村进行了走访。

在上克亚村六十多岁们李玉兰说,拆张亮亮家土窑的时候他家里人不在村里,东西也没有搬出来。

村民冯继东说:“亮亮不在村里,院子里的两眼水井和东西都给埋了”。

村民小组长冯继社说:“亮亮不晓得拆除的事情”。

老鬼从张亮亮提供的《附着物赔偿协议》、《收条》的签名与张亮亮反映材料上的签名看到,笔迹明显不同,为不同人所写。

老鬼将此情况向延长县相关部门反映后几日得到回话,相关部门回复: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说当时张亮亮的母亲在村里,答应让拆除,因其母亲不会写字,找人代签了《附着物赔偿协议》和《收条》。

那么,张亮亮的母亲到底会不会写字,需不需要找人代签?

老鬼找到了张亮亮的母亲,其母亲用铅笔顺利的写下了自己和孩子的以其他人的名字:“冯秀芳、张亮亮、李鹏飞”。

那么,在张亮亮家八孔土窑洞拆除的事情上究竟是谁在说谎?为什么自然资源局最初说是张亮亮自己签了字,之后又改口说其母亲找人代签字?

退一万步讲,自然资源局可不可以把代签字的人找出来说明一下?

钱,到底进了谁的腰包?

没有新的宅基的张亮亮家的八孔土窑是如何在违法的前提下被列入拆除的?

来源:塞上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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