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警情通报
年10月11日,我局对三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经查,年10月9日11时10分,吴某某、侯某某驾驶宁B9xx87白色油罐车由新疆、宁夏盐池行驶至青银高速定边服务区,侯某某提前联系定边县贺圈镇梁圈村村民齐某某将私家车停放至定边服务区外乡村道路,齐某某随后翻越高速栅栏进入服务区驾驶油罐车从定边南高速出口离开;吴某某、侯某某翻越高速栅栏驾驶齐某某预留私家车逃避疫情查控后顺利进入城区,且两人回到定边县城家中后未向社区报备其新疆、宁夏活动轨迹。
吴某某、侯某某、齐某某的行为加剧了疫情扩散风险,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对三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驾乘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疫情流调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警方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定边县公安局
年10月11日
来源:定边公安
编辑:任行
审核监制: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