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定边县的李先生在网上发文称,自己遭遇了一起离奇的官司。作为原告,在胜诉后不但一直没拿到被执行款,反而还被列为被执行人。近4万元被法官挪用4年,几经周折追回后自己反而成了失信人员。
是法官报复还是法院失误,真相到底是什么?
一切还要从年说起。当时李先生在定边做出租车司机。由于行情不好,李先生就想卖掉出租车回老家。后来李先生联系到了买主李某。
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谈好了价格元,李某向李先生支付了定金元,双方还签了《买卖协议书》。
随后,李先生按照约定将出租车过户给了买主李某,但李某却迟迟不支付剩余车款。沟通无果后,李先生向定边县法院进行了起诉,并支付了元案件受理费。
法院调查后,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书》有效。要求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李先生购车款3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元,反诉费元。
事情到此本该结束,然而李先生却迟迟没有收到李某打来的购车款。
于是,在年,李先生向定边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当年5月,他收到了法院出具的《移送执行书》,却赫然发现该文书中被执行人处竟然写着自己的名字!
而移送原因处写着“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下方还盖有“定边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印章,庭长为丁某。李先生还发现“被执行人姓名”处疑似有刮过的痕迹。自己明明是胜诉者,怎么就成了被执行人呢?
带着疑问,李先生来到法院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说是写错了,但不影响执行。因此他也没太在意。
不久后,李先生就收到了法院执行局张某转来的34万执行款。而他此前从法院账户预支了2万,因此执行款应该还有3元未到账。
向法院咨询后,被告知剩下的钱还在执行,到位了会转给他。可从此之后就再也没了消息。34万执行款都到位了,为何剩下3元迟迟执行不到位呢?
于是李先生便联系买家李某,催其尽快支付。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李某却说钱早已全部转入法院丁某提供的账户。
听闻此话后,李先生大为吃惊。随后多次找到法院询问情况,不料每次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年至年期间,李先生多次向定边县和榆林市法院、纪委监委、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投诉,但一直没得到解决。
年5月,恰逢有上级巡查组来到定边县,于是李先生便找到巡查组反映情况。
在巡查组的介入调查下,定边县法院执行局张姓负责人打出的银行流水显示:其在年6月8日就收到了39元的执行款,6月9日,张某却只转了元给李先生。也就是说剩下的钱被张某挪用了。
张某的银行流水
随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便将剩下的3元支付给了李先生。李先生也写下了收据。
李先生写的元的收据
事情到此看似应该圆满结束,但李先生认为法院还应该支付钱被挪用期间的利息,以及这4年来他为了投诉而花的交通费。
因此,李先生再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年11月,在纪检部门的协调下,李先生拿到了执行局丁某和张某支付的补偿款各2万元,共计4万元。其中含利息元及交通与其他费用元。李先生还写了收据。
李先生写的收据
年4月,李先生收到《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显示,本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于年4月15日结案。不过上面写的被执行人名字还是李先生。
事情到此看似已经结束,然而接下来李先生更为头痛!
年3月,李先生回乡创业,在办理银行贷款时,被告知其已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人员,故无法办理。
随后,李先生再次来到定边县法院查询,根据查询到的信息,立案日期:年7月22日,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李某(出租车买家);被执行人:李先生;承办人:张某。
在定边法院查询到的信息
自己怎么就成了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了?又怎么成了失信人员了?
于是李先生再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却一直没有下文。多次投诉后,年8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