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战疫疫情期间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案管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管部门根据《最高检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中心工作部署》的规定,充分发挥案件流转枢纽作用,强化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履行案管职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疫情期间,我院共受理新案件18件次、退查重报5件次、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件,共进行送案审核5件。

一是积极响应组织号召。面对疫情,案管部门积极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要求。在疫情防控中认真履行案管职能,切实保障案管工作高效运转。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保持高度觉悟,严格按照规定,为避免“扎堆”上班、减少工作人员接触次数,施行值班制度。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为有效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案管部门加强与上级检察院案管部门、本院各业务部门、公安机关和法院刑庭之间的沟通协调,掌握疫情期间刑事案件情况、涉疫案件情况,做好案件流转前期工作,梳理案件材料、及时高效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三是案件流转数据化。卷宗、文书尽量使用电子版传输移送。内部的卷宗、文书及时扫描上传至电子卷系统或者内网邮箱;不涉密文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通过互联网传输至相关部门。尽量避免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目前我院通过跨院共享、文书材料内网邮箱传输操作,成功上报1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

四是强化律师预约线上运行。为了方便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办理相关事宜,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引导律师通过“中国检答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信息、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等。目前我院线上共接待律师2件次,现场接待1件次,均按要求完成接待任务。

总之,疫情当前,我院多措并举,在各项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打好防疫攻坚战。

作者:康明

编辑:蒋奇李春宝

责编:陕西法制网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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