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落马的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又有新的腐败细节得到了曝光。有趣的是,揭开胡志强案情一角的,既不是媒体针对此案作出的报道,也不是有关部门对胡志强本人的调查通报,而是另一名与胡志强密切相关的落马官员在法庭上受审之后的判决书。
6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周建国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落马之前,周建国所担任的职务是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区长,可以说是胡志强的“直属部下”。年9月9日,就在胡志强落马之后不久,周建国便被咸阳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年4月29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指控被告人周建国犯受贿罪、行贿罪,向咸阳中院提起公诉。历经数次庭审之后,周建国最终在年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判决书随即公开——而在这份判决书中,胡志强的名字无疑十分惹眼。
在周建国的主要罪行之中,有一条是收受定边县圣凯诺油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甲的贿赂。任职期间,周建国共收受了杜某甲提供的11万美元现金、克黄金制品,以及广西北海市一套面积.62平方米的住房。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