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发布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的行政处罚(陕K定边环罚〔〕8号、陕K定边环罚〔〕9号),该采油厂因存在多个环境污染行为,被连开两张罚单,合计罚款1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定边环罚〔〕8号)显示,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未按规定公开年6月2日定井场至定B井场回注水管线破裂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定边环罚〔〕9号)显示,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姬塬采油队定井场内部抽油机附近存在掩埋、散落油泥的情形,此外,井场内可见零星油斑渗出地表,存在污染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对其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成立于年,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法定代表人为高向东。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发配套的钢材、设备、材料销售;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销售;机械制造、安装、销售;房屋租赁等。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