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定边县邮政快递新区网点,未征得本人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到驿站,与网点沟通,网点态度恶劣不予派送,并且随后所有快递均不派送,放到驿站自取,投诉不予解决。
对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定边县分公司回复,经调查后核实,因近期民营快递放假。“我分公司邮件进口量大,且街上人多交通拥堵,投递车辆受阻,为尽快配送,投递员将快递放置驿站,和客户沟通过程中因用词及语速不当,对客户造成麻烦。”
目前处理结果为,该公司及时和客户联系,向客户赔礼道歉,并承诺以后一定将邮件送至客户手中,同时该分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加强投递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服务环节也明确规定,投递形式应主要包括按名字地址面交、用户自取或与用户协商投递三种形式。
按照以上规定,快递企业应将用户的快件直投到户,如需用户自取应和用户进行协商,征得用户同意之后,方可要求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快件。未当面或电话和用户进行协商,仅用短信通知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自取快件的,用户可以要求快递企业将快件直投到户。
快递企业未和用户协商即强制要求用户自取快件或拒绝用户直投到户要求的,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华商报记者杨虎元编辑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