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黔东南组函〔〕5号)要求,县委将颁发一批“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通过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方式,对全县截止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的党员进行统计审核,提出全县“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颁发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14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对颁发对象名单有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附件:麻江县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名单联系;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