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王红霞何易卓)5月24日下午,记者从榆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共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人,增长8.2%,年均增长率为0.79%。我市常住人口总量在全省排名第四位,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排名前进两位,占比提高0.19个百分点。
据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冯建军介绍,增长因素除了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外,10年来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营商环境不断向好、人居环境的改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吸引了外市、外省人口来榆就业、创业、居住,同时也让以前流出去的当地人口重新返回榆林。
人口地区分布上,我市人口向经济发展较快县区流动的趋势明显。全市12县市区中,北六县常住人口为人,占77.44%;南六县常住人口为人,占22.56%。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2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人口增加,分别是榆阳区增加人、神木市增加人、靖边县增加人、定边县增加人,其余均为减少。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2.94%;女性人口为人,占47.0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49,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8相比,上升0.61。我市总人口性别比依然偏高,性别结构有待改善。
就人口年龄构成来看,我市0—14岁人口占比为21.41%,15—59岁人口占比为62.20%,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6.3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1.13%。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我市人口年龄结构“两头扩大中间缩小”,少儿人口占比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抚养压力逐步加大。
人口受教育方面,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达到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长1.14倍,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9年提高至9.3年,文盲率由7.43%下降至6.25%。我市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人口素质显著提高,说明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15年免费教育,全力引进高学历人才,大力推进“教育强市”“人才强市”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10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向城镇、城市流动趋势明显。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占61.6%,居住在乡村的占38.4%。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19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人,省内流动人口为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人,增长76.02%。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冯建军表示,变化的数字反映了10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质量、分布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客观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榆林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历程。
本文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