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核心内容是重点核查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同时,通知还表示,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
无独有遇,据媒体转发的另一则新闻显示,在现实情况中,光伏占用耕地的情况是确实存在的。
据报,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就存在以“光伏扶贫”名义占用良田,却不给农民赔偿款的情况。文章称,在定边县小滩子村,榆林能投佑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了KW光伏扶贫项目,占地约9亩,总投资约万元。
搞笑的是,这KW光伏扶贫电站占用农民良田,每亩地只给被占地农民一年元补偿,还不如一亩地产斤玉米的价值高,更离奇的现在块还没到帐。
据查询,KW的光伏电站一年大约能发43万度电,以每度5毛钱的价格算,一年大概创21.5万的卖电收入,如果加上0.42元的光伏扶贫补贴的话,一年大概可以带来42.5万元的收入。
从这个收益水平来看,以定边县小滩子村光伏电站占地9亩,一亩玉米能产斤来算,确实比种地收益高。但问题是,民以食为天,关系国计民生,以破坏良田,越过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为代价,建这样一个电站是否值得?
发展光伏,有利于建设低碳型社会,但国家在下发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发展光伏决不能越过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而是鼓励在荒漠、戈壁、沙滩、屋顶等建设光伏电站。
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的发文,以及陕西省定边县占地的情况来看,在新一轮光伏热中,地方政府违背国家政策占用耕地建设光伏电站的事儿绝不止一例。可以预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绝不是发文开展光伏用地核查,暂停占耕地项目备案的最后一个省份。
在整县光伏试点、荒漠大型光伏基地建设大潮的助推下,“高烧”的光伏行业存在亢奋、狂热的状态,个别地方政府做“面子工程”,捞政绩大干快上的势头应当予以遏止。发展光伏是利国利民的政策,但要不能跑偏,占用耕地,越过18亿亩耕地的红线,让富民工程沦为伤民、误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