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教研室:
为进一步贯彻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发〔〕9号)精神,落实“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全县学前教育科学保教水平,经研究,县教体局决定举办“定边县第四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指导,按照“全员参与、全面展示、择优推荐、全程督导”的程序,充分展示幼儿园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专业技能,通过大赛助推全县幼儿园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县教体局主办,具体由县教研室负责承办,县教育局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蒋登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立辉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永春县教研室主任
成员:白海禾县教研室副主任
李丰县教体局基教三股股长
薛红梅县教体局基教三股干事
叶翔宇县教体局基教三股干事
蔡丽霞县教研室幼教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由姚永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等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原则上参赛选手教龄须满三年,计算截止时间为年7月1日。
四、比赛内容
(一)四个必赛项目:半日活动设计(时间:分钟,分值:分)、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时间:分钟,分值:分)、通识知识(时间:30分钟,分值:分)、家园沟通与合作(时间:5分钟,分值:分)。
(二)一个选赛项目:艺术综合素养(在音乐、舞蹈、美术、儿童文学创编中任意抽取一项)(时间:35分钟,分值:分)。大赛以“名园+”为组,分城区、镇区和乡村三个组别进行,具体比赛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比赛时间、地点
预计在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设个人综合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综合奖。个人综合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类别按其五个赛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位,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2%、18%、25%,总获奖率为60%。
(二)个人单项奖。个人单项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类别按各单项赛项的比赛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位,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2%、18%、25%,总获奖率为60%。
(三)优秀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名园+”、幼儿园活动开展、大赛组织、选手成绩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对于参加本次大赛获得个人综合奖和单项奖二等奖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县教体局在教学能手、职称晋级、先进评选、提拔任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名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比赛方案,指导各园并广泛开展比赛活动。
(二)择优推荐,按时上报。各“名园+”择优遴选参加县级级大赛的选手,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报《定边县第五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1),同时附参赛选手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更换。
(三)观摩展示,示范引领。本次大赛采取部分项目现场观摩、全程直播以及闭幕式上展示部分优秀项目的方式,扩大优秀项目的示范性和引领作用,增强大赛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各“名园+”要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观摩和展示活动。
本次大赛领队、参赛选手和观摩人员的食宿,大赛组委会不做统一安排,费用按出差相关规定对待。
(四)具体参赛名额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丰叶翔宇
-
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