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阻击疫情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界勠力同心、众志成城;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甚至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2月15日10时许,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接到报警:下王庄自然村郭某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不听劝阻擅自出门,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花马池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查处,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证:郭某某在2月1日往返陕西省定边县办事,村干部在2月6日对村民外出情况摸排时掌握到郭某某的情况,告知郭某某要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方能出门。但在2月14日,郭某某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开车到四墩子自然村接人,被疫情防控检查点执勤工作人员发现。郭某某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擅自外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盐池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配合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疫情期间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盐池
编辑:强欣
审校:马宝勤
审签:王立军
终审:周文杰